粤北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法治保障路径
文章字数:1959
当前,新质生产力的发展已成为粤北实现跨越式发展与弯道超车的关键引擎。清远、河源等粤北城市正积极布局现代化产业体系,韶关作为老工业基地及北部生态发展区核心城市, 以生物医药、数据中心集群、低空经济为重点方向,着力引导新质生产力发展。然而,若无稳定、透明、公正的法治环境作为支撑,新质生产力将难以实现持续健康发展。为此,保障粤北新质生产力发展,亟需从完善地方立法、健全数字法治、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与优化营商环境等多条路径协同发力,构建系统完备的法治保障体系。
完善地方立法体系,夯实新质生产力制度根基。推动粤北新质生产力发展,需构建与上位法相衔接、与区域特点相适配的地方立法体系。其一,应贯彻落实并细化上位法。2025年,清远市人大常委会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列入年度立法计划, 同步开展精准监督;韶关紧扣高质量发展目标, 推进《韶关市农业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条例》等4个立法项目实施,为粤北进一步发展奠定立法基础。下一步,粤北各市应进一步细化涉及营商环境优化、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的地方性法规与行政规范性文件,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广东省相关法律法规。其二,应聚焦新兴领域,积极推进立法立规。为规范低空经济发展,韶关市出台《韶关市推动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5—2027年)》,新丰县正在制定《汽车和低空飞行器测试管理办法(试行)》。其三,应推进区域协同立法。粤北可协同广州、清远等地,积极推进跨区域产业协同立法,为产业一体化发展注入法治动能。
健全数字法治体系,护航数字经济。目前,华南地区唯一的国家数据中心集群已落户韶关,共进驻22个智算中心项目, 算力产业正成为粤北新质生产力的重要增长极。保护数据安全、促进数据流通,均需法治精准发力。其一,应健全数据基础制度, 完善数据产权界定、流通交易与权益分配规则。粤北地区应围绕数据安全,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着手制定地方性实施细则。其二,应完善算法治理机制,建立健全算法备案、审查与认证制度, 并构建数据跨境流通机制,推动数据资源的市场化配置与合理利用。其三,应推进数字司法建设。围绕数据纠纷处理,粤北地区可充分依托数字资源,开展在线诉讼、智能庭审笔录生成及在线判决书生成等实践, 提升司法效率,最大限度便民利民。
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激发科技创新内生动力。保护新质生产力离不开对知识产权的有效保护,粤北地区在此方面已积累初步经验。韶关翁源法院与电白法院签署司法保护跨区域合作协议,开启知识产权粤东西协同司法保护新路径;广州知识产权法院首个粤北巡回审判法庭落地清远高新区,实现知识产权案件“三审合一”。然而,粤北知识产权保护仍面临维权成本高企、保护意识薄弱等不足等问题,亟需进一步改进。其一,应选取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提升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其二,应建立知识产权快速维权机制,尤其针对跨区域案件、关键技术案件及重点领域案件,缩短维权周期。若司法程序久拖不决,既难以有效保护知识产权,也将挫伤新质生产力领域创新主体的积极性。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降低制度性内耗成本。粤北新质生产力的发展离不开优良的法治环境。近年来,粤北各市在依法行政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2025年,韶关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实现283个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342个事项“省内通办”,企业登记注册时间压缩至0.5个工作日;在规范涉企执法方面,实施“工业企业安静生产期”和“临街沿路店面柔性监管机制”,一体推进“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韶关市武江区经营主体总量突破4万户,清远高新区获评“大湾区营商环境年度优秀奖”。然而,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仍任重道远。其一,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依法行政基础上,推行“温情执法”, 注重执法的灵活性与时效性,最大限度减少执法拖延与方式僵硬对新质生产力发展造成的不利影响。其二,应建立守法经营激励机制, 通过优质商户评定、经济褒奖等措施,激励守法记录良好的市场主体,推动其从“被动守法”向“主动守法”转变。
筑牢安全法治底线,保障新质生产力行稳致远。发展以安全为前提, 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在低空经济领域,新丰县针对违规飞行、无证作业等突出问题,开展无人机安全规范专题培训。在生态安全领域,韶关探索绿美生态全链条法治保护机制,近三年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44件,追偿损失3.17亿余元。河源法院亦深化打造司法护航绿美生态建设。然而,粤北新质生产力安全隐患依然存在。对此,我们要多管齐下,进一步筑牢安全底线。其一,要进一步完善新业态安全监管法规, 充分运用地方人大在社会治理方面的立法权,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科技赋能”的治理架构,实现社会治理现代化。其二,要建立安全可控、弹性包容的数据要素治理制度, 以安全为根基真正促进创新。对于出现的数据安全问题,要积极面对,堵塞制度漏洞, 以完善的法治体系保障数据安全。
韶关学院政法学院 刘 卓
完善地方立法体系,夯实新质生产力制度根基。推动粤北新质生产力发展,需构建与上位法相衔接、与区域特点相适配的地方立法体系。其一,应贯彻落实并细化上位法。2025年,清远市人大常委会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列入年度立法计划, 同步开展精准监督;韶关紧扣高质量发展目标, 推进《韶关市农业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条例》等4个立法项目实施,为粤北进一步发展奠定立法基础。下一步,粤北各市应进一步细化涉及营商环境优化、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的地方性法规与行政规范性文件,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广东省相关法律法规。其二,应聚焦新兴领域,积极推进立法立规。为规范低空经济发展,韶关市出台《韶关市推动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5—2027年)》,新丰县正在制定《汽车和低空飞行器测试管理办法(试行)》。其三,应推进区域协同立法。粤北可协同广州、清远等地,积极推进跨区域产业协同立法,为产业一体化发展注入法治动能。
健全数字法治体系,护航数字经济。目前,华南地区唯一的国家数据中心集群已落户韶关,共进驻22个智算中心项目, 算力产业正成为粤北新质生产力的重要增长极。保护数据安全、促进数据流通,均需法治精准发力。其一,应健全数据基础制度, 完善数据产权界定、流通交易与权益分配规则。粤北地区应围绕数据安全,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着手制定地方性实施细则。其二,应完善算法治理机制,建立健全算法备案、审查与认证制度, 并构建数据跨境流通机制,推动数据资源的市场化配置与合理利用。其三,应推进数字司法建设。围绕数据纠纷处理,粤北地区可充分依托数字资源,开展在线诉讼、智能庭审笔录生成及在线判决书生成等实践, 提升司法效率,最大限度便民利民。
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激发科技创新内生动力。保护新质生产力离不开对知识产权的有效保护,粤北地区在此方面已积累初步经验。韶关翁源法院与电白法院签署司法保护跨区域合作协议,开启知识产权粤东西协同司法保护新路径;广州知识产权法院首个粤北巡回审判法庭落地清远高新区,实现知识产权案件“三审合一”。然而,粤北知识产权保护仍面临维权成本高企、保护意识薄弱等不足等问题,亟需进一步改进。其一,应选取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提升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其二,应建立知识产权快速维权机制,尤其针对跨区域案件、关键技术案件及重点领域案件,缩短维权周期。若司法程序久拖不决,既难以有效保护知识产权,也将挫伤新质生产力领域创新主体的积极性。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降低制度性内耗成本。粤北新质生产力的发展离不开优良的法治环境。近年来,粤北各市在依法行政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2025年,韶关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实现283个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342个事项“省内通办”,企业登记注册时间压缩至0.5个工作日;在规范涉企执法方面,实施“工业企业安静生产期”和“临街沿路店面柔性监管机制”,一体推进“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韶关市武江区经营主体总量突破4万户,清远高新区获评“大湾区营商环境年度优秀奖”。然而,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仍任重道远。其一,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依法行政基础上,推行“温情执法”, 注重执法的灵活性与时效性,最大限度减少执法拖延与方式僵硬对新质生产力发展造成的不利影响。其二,应建立守法经营激励机制, 通过优质商户评定、经济褒奖等措施,激励守法记录良好的市场主体,推动其从“被动守法”向“主动守法”转变。
筑牢安全法治底线,保障新质生产力行稳致远。发展以安全为前提, 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在低空经济领域,新丰县针对违规飞行、无证作业等突出问题,开展无人机安全规范专题培训。在生态安全领域,韶关探索绿美生态全链条法治保护机制,近三年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44件,追偿损失3.17亿余元。河源法院亦深化打造司法护航绿美生态建设。然而,粤北新质生产力安全隐患依然存在。对此,我们要多管齐下,进一步筑牢安全底线。其一,要进一步完善新业态安全监管法规, 充分运用地方人大在社会治理方面的立法权,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科技赋能”的治理架构,实现社会治理现代化。其二,要建立安全可控、弹性包容的数据要素治理制度, 以安全为根基真正促进创新。对于出现的数据安全问题,要积极面对,堵塞制度漏洞, 以完善的法治体系保障数据安全。
韶关学院政法学院 刘 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