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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年03月07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南宁发出广西首张《重点液态 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证》
文章字数:505
  3月3日,南宁市良庆区市场监管局向南宁市军粮供应有限公司颁发广西首张《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证》及同步核发的运输容器证明, 标志着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许可制度在南宁正式落地实施。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自2025年12月1日起, 国家对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实行许可制度。今年2月3日,市场监管总局、交通运输部、国家粮食和储备局联合发布公告,将植物油、调味品、酒类、食糖、淀粉糖等纳入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许可目录。新规要求,从事目录内重点液态食品散装运输的道路运输经营者, 必须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提交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运输容器检验合格证明、容器照片、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等材料,申请办理准运证。
  为推动新政落地见效, 南宁市市场监管局主动对接交通运输部门, 全面摸排辖区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经营主体底数,精准收集企业办证需求,靠前做好政策衔接与服务保障。在获悉南宁市军粮供应有限公司因食用植物油委托运输业务提出办证需求后, 该局第一时间联合良庆区市场监管局上门指导企业完善申请材料、规范运输容器管理,并严格开展材料审查与现场核查, 高效完成准运证核发, 助力企业抢占合规运营先机。 通讯员 何正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