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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年07月08日 上一版  下一版
铸魂与扎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视域下六盘水乡村民族文化传承与保护
文章字数:2973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乡村民族文化作为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结晶。然而,民族文化的传承与保护并非在真空中进行。在现代化与城镇化浪潮下,如何通过有效的传承与保护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使各民族在文化认同中深刻体悟“四个与共”与“五个认同”, 是当前亟待破解的时代命题。
  六盘水作为彝、苗、布依等多民族聚居区, 拥有深厚的民族文化底蕴。但当地乡村民族文化传承正面临深层的结构性困境。这一困境并非简单的“资金不足”或“人才短缺”,而是政策供给、市场转化与认同维系之间未能形成有效衔接, 导致民族文化土壤不够肥沃。剖析六盘水的现实困境与突围路径, 对于探寻民族文化传承保护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同频共振, 具有重要的样本意义。
  一、现实警醒:传承机制断裂对共同体意识微观基础的消解
  文化认同是最深层次的认同,是民族团结之根、民族和睦之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必须建立在坚实而鲜活的基层文化生态之上。当前,六盘水乡村民族文化传承面临的困境, 实质上是对共同体意识微观生成机制的消解。
  (一)政策供给的悬浮化:群众主体性缺失削弱了“共建共享”的共同体意识
  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需要激发各族群众的主体创造力。当前, 六盘水虽已建立包含305名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保护名录,但“行政识别”往往先于“群众参与”。以天门村布依族古村落保护为例,178栋吊脚楼的修缮与风貌整治,多由行政力量自上而下主导,缺乏村民参与、族群协商与利益共担机制,致使村民从文化空间的主动参与者变为被动接受者,参与感与主体性减弱。
  当文化保护脱离村民主体的日常生活逻辑, 传承人制度便容易沦为名册管理。盘州市非遗传承人甘细梅等反映的“找不到徒弟”问题, 根源在于制度设计未能与青年的生计保障、社会评价有效衔接。政策悬浮的结果是: 各族群众在文化传承中话语权与参与度不足,难以在参与文化保护的实践中培育起对公共事务的责任感与共同体意识。
  (二)经济转化的失衡化:文化内核的消解阻碍了“三交”历史的深度呈现
  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都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价值在于承载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记忆。然而,当市场逻辑过度介入且缺乏规范时,文化的完整性便会遭受侵蚀。
  在六盘水部分村寨,文旅开发陷入了“蜡染+银饰+歌舞”的刻板组合模式。这种模式以降低成本、规避风险为初衷,却将丰富的民族文化简化为模式化的消费符号, 抹平了不同族群在历史记忆与文化逻辑上的深层差异。更为严峻的是技艺与仪式的“去语境化”:“小花苗”芦笙舞本是与族群记忆、婚恋社交紧密关联的“吹跳一体”高难度技艺,但在短平快的旅游展演中,被迫降格为“单吹不跳”。这种“经济规模扩张与文化内核萎缩”的悖论, 不仅无法向外界真实展现各民族文化交融汇聚成中华文化的生动过程, 反而容易强化外界对民族文化的刻板印象, 从而阻碍中华民族共同体历史故事的深度叙事与有效传播。
  (三)文化认同的弱化:具身载体的脱域动摇了“五个认同”的心理根基
  文化认同的维系高度依赖于日常生活的“具身性”体验。在城镇化冲击下,六盘水部分乡村出现了文化传承场域“空心化”的趋势。一方面,苗语等民族语言因公共环境萎缩面临断层; 另一方面,部分青年对民族服饰的文化价值认知存在偏差,进而出现否定和排斥的心理。
  当物理空间被资本逻辑重塑,如部分苗族村寨承载婚恋交往的“游方场”被开发为停车场,传统的“火塘教化”网络便随之瓦解。文化传承被迫从“生活场域”向“展演舞台”撤退,呈现出“日常生活方式趋同化、文化表达舞台化”的割裂状态。这种脱离了生活母体的“文化展演化”,使得青少年无法在潜移默化中建立对本民族文化的自信。
  二、破局之道:构建赋能共同体意识的文化再生产三维协同机制
  破解上述困境, 必须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标尺,重新审视并重构民族文化传承的保护机制。六盘水的实践探索表明,需要构建一种以村寨为主体、以生活世界为场域,制度、经济、认同“三维协同”的活态传承新机制。
  (一)政策赋能:向多中心共治转型,在文化治理中培育共同体意识
  政策不应是冷冰冰的管控,而应成为凝聚各族群众有温度的纽带,必须打破自上而下的单向度管理,走向多中心共治。
  一是构建“嵌入式”的基层文化治理网络。针对传承断层问题,可设立“村级文化保育员”等公益性岗位, 吸纳本村中青年传承人担任,赋予其组织“火塘夜话”、推进村落文化传承的职责, 使其在基层治理中拥有实质性话语权。二是确立“共享式”的空间共治规则。在传统村落修缮及非遗项目申报中, 建立“村集体+多族代表”联合决议机制。当彝族、苗族、布依族等各族群众共聚一堂,商议如何保护世代共居的村落风貌时, 协商过程本身即为一次生动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教育实践。
  (二)经济激活:向资本反哺循环建构,在利益联结中夯实共同体意识
  经济利益是共同体存续的物质基础。文化产业的开发,不能走“富了老板、穷了老乡、毁了文化”的老路, 而应建立利益反哺机制,让各族群众共享文化发展红利。
  一方面, 重塑合作社的主体地位与分配正义。推动村集体合作社实体化运营,探索“收益—存续”的闭环分配机制。例如,将文旅收益明确划分为传承人津贴、村级文化保育基金和集体发展基金。当文化保护能切实带来分红与福利时, 各族群众保护民族文化的内生动力就会被彻底激活。另一方面, 实施文化资产的集体产权确权。将彝族火把节、苗族芦笙舞、水城农民画等界定为区域共有文化资产, 实施集体知识产权登记。这种“所有权归集体、署名权归个人”的制度设计,不仅遏制了机械复制和文化贬值, 更在法律与经济层面强化了各族群众对“共有文化财富”的归属感,深刻诠释了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利益契合点。
  (三)文化认同:向具身惯习回归,在集体记忆重塑中升华共同体意识
  第一,推动教育场域的“在地化”与“共同体化”植入。将海坪火把节、屯上刻道等本土文化纳入实践教学,要讲清民族文化的传承与发展脉络,更要讲清各民族文化如何交融汇聚成中华文化。例如,在讲述 江流域历史时,应突出“多族共耕、多族共居”的交往交流交融史, 通过传承人进校园,让青少年在亲身实践中建立正确的中华民族历史观。
  第二, 重建空间场域与叙事共同体。在乡村建设中,应有意识地恢复或重塑“游方场”等公共交往空间, 并依托这些空间组织跨民族的口述史收集活动, 将各族群众互帮互助、共同开发建设六盘水的真实故事编入村史馆。同时, 培育由多民族代表共同组成的“社区文化理事会”,使各族群众在共同管理文化事务、共建美好家园的过程中,形成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深厚情感。
  结语
  乡村民族文化的传承与保护,既非走向封闭僵化的“原教旨主义”,亦非任由资本摆布的“消费主义”, 而应在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宏阔视域下,推动各民族文化在互鉴融通中实现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六盘水的经验与实践表明:唯有当政策赋能于民、经济反哺于文、认同扎根于心,实现制度、经济与认同的三维耦合,乡村民族文化方能真正摆脱“悬浮”与“异化”的困境。当守住了这些蕴含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记忆的文化根脉, 不仅留住了美丽的乡愁,更是在乌蒙大地上,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筑牢了坚不可摧的精神长城。
  【基金项目】贵州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六盘水师范学院)项目“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视域下民族文化传承与保护 的 研 究 ”(项 目 编 号 :lszs-2024-wt-yjjd012)阶段成果。
  六盘水师范学院 李 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