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素养视域下高校公共音乐美育课程教学路径研究
文章字数:1511
一、核心素养与音乐美育的育人关联
核心素养作为个体适应终身发展与社会进步所必备的关键能力与品格, 其培育已渗透至高等教育的各个层面。公共音乐美育课程作为高校通识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审美感知、艺术表现与文化理解的多重育人功能。在核心素养框架下审视这一课程, 其价值已超越单纯的技能传授,转向对学生人文底蕴、审美情趣及创新意识的综合涵养。
二、高校公共音乐美育课程的现实困境
当前, 高校公共音乐美育课程在目标设定上存在一定程度的窄化倾向。部分院校将课程简化为音乐知识的普及或经典曲目的赏析, 忽视了音乐作为文化载体所蕴含的价值引领功能。在内容组织方面, 课程往往偏重西方音乐体系的介绍, 对中华优秀传统音乐文化的挖掘与整合不足,导致学生难以形成完整的文化认知框架。教学方法上,以教师讲授为主的单向传递模式仍占主导地位, 学生的主体性未能得到充分激发, 审美体验多停留在感知层面。上述问题制约了音乐美育课程育人效能的充分发挥。
三、核心素养视域下的教学路径重构
(一)明确素养导向的课程目标
重构高校公共音乐美育课程,首要在于明确价值取向。音乐美育应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将审美教育与价值引领相融合。课程目标应定位于培养学生的审美判断能力、文化理解能力及创造性表达能力,使其能够在音乐审美活动中获得情感共鸣与思想启迪。这一价值取向要求课程设计从知识本位转向素养本位,关注学生在音乐学习过程中的整体发展。
(二)优化课程内容结构
课程内容的优化应坚持民族性与世界性的统一。一方面,应深入挖掘中国各民族音乐资源,将传统戏曲、民族器乐、民间歌曲等纳入教学体系,引导学生理解中华音乐文化的独特魅力与精神内核。另一方面,应合理引入世界多元音乐文化,拓展学生的审美视野,培养其跨文化理解能力。内容编排应打破单纯按历史时期或地域划分的线性结构,采用主题式、问题式的组织方式,围绕音乐与社会、音乐与人生、音乐与自然等议题展开,增强课程的关联性与探究性。
(三)革新教学方法
教学方法的革新是路径重构的关键环节。应倡导“体验优先”的教学理念,将聆听、演唱、演奏、创作等实践活动贯穿教学全过程。通过沉浸式音乐体验,学生得以在感性层面建立与音乐作品的深层联结。在此基础上,教师可引导学生进行审美反思,探讨音乐作品的形式特征、情感内涵及文化背景,实现感性体验与理性认知的相互促进。此外,应积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构建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模式,拓展学习时空,丰富审美体验的维度。但技术的运用须服务于审美目标,避免形式化倾向。
(四)完善评价体系
完善课程评价体系同样不可忽视。传统的终结性评价难以全面反映学生的素养发展状况。应建立过程性与终结性相结合、定量与定性相补充的多元评价机制。评价内容应涵盖审美感知、艺术表现、文化理解及学习态度等多个维度。评价方式可采用课堂观察、作品分析、学习档案、小组汇报等多种形式, 注重对学生审美思维发展过程的记录与反馈。评价主体应实现教师评价与学生自评、互评的有机结合,引导学生在评价中深化自我认知。
(五)加强师资建设
师资建设是路径落实的保障。公共音乐美育教师需具备扎实的音乐专业素养,同时应拥有宽阔的人文视野与教育情怀。高校应加强教师培训,帮助其深入理解核心素养的内涵与要求,提升课程设计与教学实施能力。鼓励教师开展教学研究,探索符合学生认知特点与审美需求的教学策略,形成具有校本特色的音乐美育教学模式。
结语
高校公共音乐美育课程在核心素养培育中具有独特价值。通过明确素养导向的课程目标、优化课程内容结构、革新教学方法、完善评价体系及加强师资建设,能够有效提升课程的育人质量,使音乐美育真正成为涵养学生核心素养的重要载体, 为其全面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山西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成 燕 李颖怡
核心素养作为个体适应终身发展与社会进步所必备的关键能力与品格, 其培育已渗透至高等教育的各个层面。公共音乐美育课程作为高校通识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审美感知、艺术表现与文化理解的多重育人功能。在核心素养框架下审视这一课程, 其价值已超越单纯的技能传授,转向对学生人文底蕴、审美情趣及创新意识的综合涵养。
二、高校公共音乐美育课程的现实困境
当前, 高校公共音乐美育课程在目标设定上存在一定程度的窄化倾向。部分院校将课程简化为音乐知识的普及或经典曲目的赏析, 忽视了音乐作为文化载体所蕴含的价值引领功能。在内容组织方面, 课程往往偏重西方音乐体系的介绍, 对中华优秀传统音乐文化的挖掘与整合不足,导致学生难以形成完整的文化认知框架。教学方法上,以教师讲授为主的单向传递模式仍占主导地位, 学生的主体性未能得到充分激发, 审美体验多停留在感知层面。上述问题制约了音乐美育课程育人效能的充分发挥。
三、核心素养视域下的教学路径重构
(一)明确素养导向的课程目标
重构高校公共音乐美育课程,首要在于明确价值取向。音乐美育应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将审美教育与价值引领相融合。课程目标应定位于培养学生的审美判断能力、文化理解能力及创造性表达能力,使其能够在音乐审美活动中获得情感共鸣与思想启迪。这一价值取向要求课程设计从知识本位转向素养本位,关注学生在音乐学习过程中的整体发展。
(二)优化课程内容结构
课程内容的优化应坚持民族性与世界性的统一。一方面,应深入挖掘中国各民族音乐资源,将传统戏曲、民族器乐、民间歌曲等纳入教学体系,引导学生理解中华音乐文化的独特魅力与精神内核。另一方面,应合理引入世界多元音乐文化,拓展学生的审美视野,培养其跨文化理解能力。内容编排应打破单纯按历史时期或地域划分的线性结构,采用主题式、问题式的组织方式,围绕音乐与社会、音乐与人生、音乐与自然等议题展开,增强课程的关联性与探究性。
(三)革新教学方法
教学方法的革新是路径重构的关键环节。应倡导“体验优先”的教学理念,将聆听、演唱、演奏、创作等实践活动贯穿教学全过程。通过沉浸式音乐体验,学生得以在感性层面建立与音乐作品的深层联结。在此基础上,教师可引导学生进行审美反思,探讨音乐作品的形式特征、情感内涵及文化背景,实现感性体验与理性认知的相互促进。此外,应积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构建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模式,拓展学习时空,丰富审美体验的维度。但技术的运用须服务于审美目标,避免形式化倾向。
(四)完善评价体系
完善课程评价体系同样不可忽视。传统的终结性评价难以全面反映学生的素养发展状况。应建立过程性与终结性相结合、定量与定性相补充的多元评价机制。评价内容应涵盖审美感知、艺术表现、文化理解及学习态度等多个维度。评价方式可采用课堂观察、作品分析、学习档案、小组汇报等多种形式, 注重对学生审美思维发展过程的记录与反馈。评价主体应实现教师评价与学生自评、互评的有机结合,引导学生在评价中深化自我认知。
(五)加强师资建设
师资建设是路径落实的保障。公共音乐美育教师需具备扎实的音乐专业素养,同时应拥有宽阔的人文视野与教育情怀。高校应加强教师培训,帮助其深入理解核心素养的内涵与要求,提升课程设计与教学实施能力。鼓励教师开展教学研究,探索符合学生认知特点与审美需求的教学策略,形成具有校本特色的音乐美育教学模式。
结语
高校公共音乐美育课程在核心素养培育中具有独特价值。通过明确素养导向的课程目标、优化课程内容结构、革新教学方法、完善评价体系及加强师资建设,能够有效提升课程的育人质量,使音乐美育真正成为涵养学生核心素养的重要载体, 为其全面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山西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成 燕 李颖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