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北新质生产力知识产权的法治保障路径探析
文章字数:1926
新质生产力的发展是推动粤北地区实现高质量发展与弯道超车的重要引擎。知识产权作为新质生产力创新成果的重要载体,其保护既是对创新本身的保护,也是对新质生产力发展的保障。为有效支撑粤北新质生产力发展, 法治保障需从数据知识产权制度创新、地理标志特色保护、司法保护提质增效、行政执法从严打击以及区域协同保护机制构建等多个维度协同发力。
深化数据知识产权保护,激活数字经济。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 其产权界定与保护是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前提。其一,应深入开展数据产权登记工作。2025年, 河源市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申请量达77件, 成功登记59件,均居粤北五市首位;阳山鸡养殖数据获知识产权登记, 标志着粤北特色农业数据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步入规范化、常态化轨道。但当前数据产权登记覆盖面仍有限, 登记总量尚不足以满足充分保护数据产权的现实需求。其二,应进一步拓展数据产权金融业务,加快数据产权资产化进程。河源已办理全省首笔制药产业数据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 为某制药企业提供2100万元贷款支持。接下来, 粤北地区应持续健全数据产权制度体系, 盘活数据资产,积极探索所有权、使用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运行机制。
加强地理标志特色保护,推动乡村振兴与产业升级。其一,应加快农业地理标志产品立法进程。清远拥有清远鸡、英德红茶、连州菜心、东陂腊味等23个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数量居广东省首位;韶关拥有地理标志产品16件、证明商标9件, 核准使用主体达110家。粤北地区应加快推进《农业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条例》立法,为地方特色产业发展提供法治支撑。其二, 应健全地理标志产品标准体系。清远已构建“挖掘培育、标准建设、品质管控、品牌推广、全链融合”五位一体的地理标志发展体系,并发布全国首个市级红茶标准《地理标志产品 英德红茶》,全市用标企业达254家, 位居全省第二。但就粤北整体而言,地理标志产品标准体系仍不完善,众多产品缺乏统一标准,标准化建设亟需解决。其三,应完善侵权线索发掘机制。清远联合12省45地市市场监管部门建立侵权线索移送机制,累计移送处理侵权假冒线索214条。然而,总体来看,地理标志产品线索发现机制尚不成熟,保护力度仍显不足。
加强新质生产力领域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严厉打击侵权行为。行政保护是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的重要一环。其一,应持续查处涉新质生产力知识产权违法犯罪案件。2025年以来,韶关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各类知识产权侵权案件24件, 涉案金额达92.62万元,罚没120.71万元;版权管理部门办理案件13件,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7宗。其二,应持续深入开展新质生产力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活动。例如,清远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了2025年度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但其发布总量依然偏少, 宣传活动的开展依然不够深入。其三,应持续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韶关市已经建成知识产权协同运营中心、公共服务中心等一站式服务平台, 设立8家商标品牌培育指导站、10个专利培育中心、11家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委员会、14家维权援助机构。但是,无论是韶关市还是粤北其他地市的知识产权服务平台都还比较薄弱, 需要进一步加强建设。
强化新质生产力领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提升审判能力和审判质效,筑牢司法防线。在世界知识产权日期间, 韶关法院发布了一批涵盖商标权、著作权等多种类型的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2025年, 河源法院共审结知识产权案件547件。尽管如此,粤北地区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方面仍有提升空间。其一,应进一步提升案件办理效率, 确保各类案件不积压、不超期。2025年,韶关法院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审限内结案率达99.68%,调撤率为85.01%,平均审理周期仅37.6天, 反映出粤北在案件审理超期治理上尚有优化余地。尤其在诉前调解环节,知识产权案件调解率较高, 粤北应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其二,应积极开展知识产权公益诉讼, 拓宽检察公益诉讼覆盖范围。清远检察机关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起诉40人;清城区检察院办理的假冒“兰蔻”“雅诗兰黛”等知名品牌化妆品案获评全省典型案例。然而, 粤北地区知识产权公益诉讼案件仍属稀缺, 亟需检察机关进一步发掘案件线索, 拓展公益诉讼实践。
构建新质生产力区域协同保护机制,凝聚知识产权保护合力。其一, 应持续加强区域间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的协同。清远市法院、检察院与市场监管局联合出台《关于加强清远市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的实施意见》,检察机关创新设立“1+1+8”知识产权办案组,开展地理标志专项法律监督,为行政与司法协同保护开启了新路径。其二,应推进跨区域司法机关之间的合作。翁源法院与电白法院已签署特色产业知识产权保护跨区域合作共建协议, 但粤北其他地区在知识产权司法协同方面仍较为薄弱。粤北地区司法机关应在纠纷解决机制、典型案例共享机制及案件数据共享机制等方面加强协同合作,形成合力。
韶关学院政法学院 刘 卓
深化数据知识产权保护,激活数字经济。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 其产权界定与保护是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前提。其一,应深入开展数据产权登记工作。2025年, 河源市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申请量达77件, 成功登记59件,均居粤北五市首位;阳山鸡养殖数据获知识产权登记, 标志着粤北特色农业数据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步入规范化、常态化轨道。但当前数据产权登记覆盖面仍有限, 登记总量尚不足以满足充分保护数据产权的现实需求。其二,应进一步拓展数据产权金融业务,加快数据产权资产化进程。河源已办理全省首笔制药产业数据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 为某制药企业提供2100万元贷款支持。接下来, 粤北地区应持续健全数据产权制度体系, 盘活数据资产,积极探索所有权、使用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运行机制。
加强地理标志特色保护,推动乡村振兴与产业升级。其一,应加快农业地理标志产品立法进程。清远拥有清远鸡、英德红茶、连州菜心、东陂腊味等23个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数量居广东省首位;韶关拥有地理标志产品16件、证明商标9件, 核准使用主体达110家。粤北地区应加快推进《农业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条例》立法,为地方特色产业发展提供法治支撑。其二, 应健全地理标志产品标准体系。清远已构建“挖掘培育、标准建设、品质管控、品牌推广、全链融合”五位一体的地理标志发展体系,并发布全国首个市级红茶标准《地理标志产品 英德红茶》,全市用标企业达254家, 位居全省第二。但就粤北整体而言,地理标志产品标准体系仍不完善,众多产品缺乏统一标准,标准化建设亟需解决。其三,应完善侵权线索发掘机制。清远联合12省45地市市场监管部门建立侵权线索移送机制,累计移送处理侵权假冒线索214条。然而,总体来看,地理标志产品线索发现机制尚不成熟,保护力度仍显不足。
加强新质生产力领域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严厉打击侵权行为。行政保护是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的重要一环。其一,应持续查处涉新质生产力知识产权违法犯罪案件。2025年以来,韶关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各类知识产权侵权案件24件, 涉案金额达92.62万元,罚没120.71万元;版权管理部门办理案件13件,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7宗。其二,应持续深入开展新质生产力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活动。例如,清远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了2025年度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但其发布总量依然偏少, 宣传活动的开展依然不够深入。其三,应持续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韶关市已经建成知识产权协同运营中心、公共服务中心等一站式服务平台, 设立8家商标品牌培育指导站、10个专利培育中心、11家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委员会、14家维权援助机构。但是,无论是韶关市还是粤北其他地市的知识产权服务平台都还比较薄弱, 需要进一步加强建设。
强化新质生产力领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提升审判能力和审判质效,筑牢司法防线。在世界知识产权日期间, 韶关法院发布了一批涵盖商标权、著作权等多种类型的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2025年, 河源法院共审结知识产权案件547件。尽管如此,粤北地区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方面仍有提升空间。其一,应进一步提升案件办理效率, 确保各类案件不积压、不超期。2025年,韶关法院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审限内结案率达99.68%,调撤率为85.01%,平均审理周期仅37.6天, 反映出粤北在案件审理超期治理上尚有优化余地。尤其在诉前调解环节,知识产权案件调解率较高, 粤北应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其二,应积极开展知识产权公益诉讼, 拓宽检察公益诉讼覆盖范围。清远检察机关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起诉40人;清城区检察院办理的假冒“兰蔻”“雅诗兰黛”等知名品牌化妆品案获评全省典型案例。然而, 粤北地区知识产权公益诉讼案件仍属稀缺, 亟需检察机关进一步发掘案件线索, 拓展公益诉讼实践。
构建新质生产力区域协同保护机制,凝聚知识产权保护合力。其一, 应持续加强区域间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的协同。清远市法院、检察院与市场监管局联合出台《关于加强清远市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的实施意见》,检察机关创新设立“1+1+8”知识产权办案组,开展地理标志专项法律监督,为行政与司法协同保护开启了新路径。其二,应推进跨区域司法机关之间的合作。翁源法院与电白法院已签署特色产业知识产权保护跨区域合作共建协议, 但粤北其他地区在知识产权司法协同方面仍较为薄弱。粤北地区司法机关应在纠纷解决机制、典型案例共享机制及案件数据共享机制等方面加强协同合作,形成合力。
韶关学院政法学院 刘 卓

